IPO与专利风险管控系列:专利许可风险及管控

企业IPO与专利风险管理 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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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于企业而言,被许可的专利技术是需要他人作出允许承诺才能得以实施的,而具体可实施的范围是受到双方所作约定的限制的。因此,审核机构通常会进一步确认企业所签订的许可协议的细节,旨在判断企业所能自由实施的范围是否能满足其需求,以及企业是否具备独立的生产经营能力等潜在的风险。



IPO与专利风险管控系列:专利许可风险及管控


by

德理达-智能制造团队


IPO阶段关于“专利许可”的问题

在科创板IPO阶段,当企业通过专利许可的方式被授权使用某些技术时,审核机构通常较为关心许可方与企业所作出的主要约定,包括许可协议具体细节,以及被许可的技术是否涉及企业的核心技术,若许可被取消,企业是否能够独立生产经营等。

例如,某医疗科技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某重点大学就“纳米相钙磷盐/胶原/高分子骨复合多孔材料的制备方法”专利,许可其以独占方式在第Ⅲ类医疗器械技术范围内实施该技术。

因此,审核机构要求该企业说明: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的主要约定,是否能够持续稳定使用该专利技术;

(2)该专利技术在产品和服务中的作用,是否对该专利技术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的能力;

(3)在被授权使用到期后,对企业的影响等。

对于企业而言,被许可的专利技术是需要他人作出允许承诺才能得以实施的,而具体可实施的范围是受到双方所作约定的限制的。因此,审核机构通常会进一步确认企业所签订的许可协议的细节,旨在判断企业所能自由实施的范围能否满足其需求,以及企业是否具备独立的生产经营能力等潜在的风险。

“专利许可”相关问题分析

结合企业在科创板IPO阶段的具体实例,企业借助专利许可的方式获得专利技术的情况主要包括:

(1)技术引进以形成自主研发技术

(2)基于被许可技术获取产品组成部分

(3)寻求业务合作


技术引进以形成自主研发技术

在一些企业的初创期,为了减少研发成本缩短研发周期,和降低因技术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其会选择引入外部技术以此形成优势技术体系和产品线

如前述提及的医疗科技企业在对审核机构的回复中表示,其获取某重点大学的专利实施许可,主要是以该专利技术作为参考进行自主研发,且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制备技术和生产工艺;并且,该企业表示其所开发、持有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与被许可实施的专利技术在制造原材料、方法、工艺流程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即使专利实施许可到期,并不影响其核心技术和持续经营。

因此,在企业基于许可技术自主研发中,形成独立的核心技术体系的关键在于,最大限度的保障本企业技术的自由度和独立性减少对许可方的依存度。否则,企业所开发出来的新技术很可能为改进型创新,其依然需要依赖于许可专利的许可才能得以实施,如果许可专利距离到期日还有很长时间,那么企业在短时间内(许可专利到期前)依然不能保证其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基于许可技术获取产品组成部分

一些企业考虑到成本以及定制化需求,可能会决定将原先从外部采购部件转为通过自己生产的方式供自家产品使用,企业可以选择通过专利许可的方式较为便捷的实现该目的。

以某一自动化设备类的企业为例,其在面对审核机构对其专利许可技术的相关问询时,表示被许可的专利主要是应用于其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的部件中,是其中的传感单元的构件之一。前期是通过从外部采购的方式获得的,但考虑到自制该构件具有成本优势,且可进行适应性设计,因此才决定与某一材料研究院签订技术许可协议,并不涉及其核心技术。

该企业表示若之后不再续约,其亦可继续外部采购获取该构件,不存在对被许可人的依赖情况,并且其也正在利用该被许可专利技术进行研究创新。

由此可见,进行专利技术许可是企业实现产品构件自给自足的捷径,但企业作为被许可方依然要做好随时应对被许可技术中止/终止的情况。企业可以借助此机会进行研究创新以形成独立创新成果以避免受制于人,这需要企业对新技术的研发难度、研发成本、与主营核心技术关联性等作出评估,避免本末倒置的情况。

企业也可以通过与供应商维持友好关系以确保随时有候补资源可用,这需要企业保持对市场环境敏觉性,充分了解市场供应情况。

寻求业务合作

企业进行专利许可还有可能是为了与许可方形成合作关系,促进彼此的发展,形成双赢的局面。

以某一专注于钎焊材料的企业为例,其在2016年与某一压缩机领域的企业签订了关于“旋转式压缩机”的专利许可协议,并在2018年签订了关于另外5件与药芯产品相关的专利许可协议。该企业在面对审核机构的问询中表示,2016年所签订的协议,是为了实现公司生产的复合钎料药芯焊环在压缩机行业的推广应用

该企业在签订许可协议前,曾与许可方达成合作,对许可方的压缩机焊接中的问题进行联合攻关,所相应开发的药芯焊环与许可方的压缩机结构具有匹配性,但在其他客户中推广药芯焊环的话,则需要对客户进行生产线的技术改造,因此,签订了 “旋转式压缩机”的专利许可协议,约定该企业及其指定客户可以将专利技术应用在使用该企业的焊料的压缩机中。2018年所签订的协议也是出于同样的考虑。

对于这种两者之间并非从事相同业务范围的企业来说,通过获取专利许可技术形成并扩大市场是值得推荐的方式。但是,对于从事相同业务范围的竞争企业来说,其为了避免培养竞争对手的情况,一般会对被许可方提出较为严苛的条件,比如被许可方的控股权。为了能够保持企业的独立性,企业需要具有本业务范围内的通用优势专利技术,可以通过交叉许可的方式建立与许可方的关联性,保证在专利许可中的地位平等。

关于“专利许可”的建议

企业必须要形成独立的核心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

与完全独立的自主研发相比,专利技术引进可以加快业务或产品进程,且商业成功率也更高。但是,企业想要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就不能完全依赖于被许可技术,而是要通过对被许可技术的学习和理解,在此技术上进一步研发和创新,以形成独立的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

这其实要求企业在获取专利许可的时候,明确其最高目的并不是尽快实现商业化,而是要最大限度地保证本企业技术的自由度和独立性,减少对许可方的依存度。例如,在进行专利许可时,建议企业研发部门参与,对被许可技术进行重构,加深对技术的理解,结合本企业技术路线或生产线形成独立的技术体系。

借助专利许可寻求商业助力

企业可以选择与上下游企业签订专利许可协议,以此通过业务合作形成并扩大市场。在面对相同业务范围的强大竞争对手的入侵时(如市场吞并、专利诉讼等),为了保证企业在商业谈判上的有利地位,企业需要具有本业务范围内的通用优势专利技术;如此,可以通过与其签订交叉许可专利协议的方式进行谈判,或者与其他同业务范围的竞争对手签订交叉许可专利协议的方式形成联盟,共同抵抗强大的竞争对手。

当然,签订交叉许可专利协议的前提是自己手上持有可用于遏制对方技术自由度及市场自由度的专利权,这与企业自身的专利储备和专利策略密切相关。

基于被许可技术的战略地位,选择合适的许可方式

对于仅是期望通过专利许可的方式引入外部技术,以此形成独立的核心技术体系和产品线的企业,或者与上下游企业签订专利许可协议以进行业务合作的企业来说,由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产品相对于被许可技术具有独立性,其在对许可方式的选择上可以比较灵活

但对于完全利用被许可技术以给自己的核心产品锦上添花的企业来说,如果是为了进一步增加企业独一无二的品牌特性,建议考虑选择独占许可的方式。但对于许可方而言,如果与特定企业签订独占式许可协议,对其自身是不利的,因此,企业可以约定在签订合约后指定特定时间段、某些业务领域、或区域范围为独占许可,其余为非独占式许可的方式。

如果许可方为科研机构,其不太有利用专利技术商业化的可能,企业可以选择排他许可方式与许可方签订许可协议,如前述提及的某一自动化设备类的企业,在2019年、2020年分别进行许可延期时,约定将发明专利以排他许可的方式授权给其使用,以巩固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对于如前所述是为了保证与企业的竞争对手进行商业谈判或形成商业联盟中处于有利地位,企业需要持续加所属业务范围内的通用优势专利技术,以为后续可能的交叉许可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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