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rtDrive,大数据分析领域的攻守道
【摘要】在理性商业环境下,专利是创业者在技术、资金、品牌等门槛之外挖掘的一道护城河,而处于城内的市场领导者们通常借助专利诉讼相互结盟,以消减后进竞争者的数量。当然,这需要一个前提,即创业者们要储备一定数量且经得起考验的专利组合,才能有机会和市场领先者同桌游戏,分享利益。
SmartDrive,大数据分析领域的攻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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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理达-智能制造团队
感知技术和计算环境的成熟,为大数据(Big Data)的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近年来,很多创业者投身到大数据产业的浪潮中,通过海量数据挖掘,高效数据管理、异构数据分析以及可视化等技术相结合,开发了各种虚实混合的应用系统。在今天,这些系统的应用也正在逐渐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商业决策,包括交通出行、气象预测、能源管理、疾病防御和社交娱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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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产业大数据的弄潮儿:SmartDrive
今天将介绍一位物流产业大数据中的player,SmartDrive Systems(以下简称SmartDrive)。SmartDrive的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圣地亚哥(San Diego),自2004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通过采集的视频数据进行预测分析,帮助商业车队降低运营成本,并提供风险管理。
SmartDrive分析的数据分成两种形式,一种是视频、传感器和车载资通讯的信息,涵盖了实时车辆效能、驾驶行为和环境等;另一种是后台营运数据,涵盖了运输管理系统、保险索赔和维护纪录等。SmartDrive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能够让车队管理者了解车辆的内部和周围的情况或者针对异常事件采取相应的行动。
比如SmartDrive研发的核心产品,是一款集成了双视频监控、行车记录仪和车辆状态记录仪的智能车载终端SmartDrive®,该产品具有前后监控摄像头,一方面能记录车辆前方路况,进行实时分析,一方面能记录驾驶员的状态。除了视频实时监控外,SmartDrive®还对车辆状态进行监控,读取车辆状态信息,如燃油量,行车速度,发动机转速等,内置的重力感应器还能支持对车辆倾斜与刹车、撞击的监控。
SmartDrive智能车载终端
智能车载终端SmartDrive®所有记录的信息除了存放在车载存储器外,还将视频实时上传到远方的监控中心。监控中心通过多种传感器和分析算法的配合对驾驶员状态及行车状态进行监控(如判断驾驶员是否疲劳驾驶,是否酗酒等),发出不同程度的警告和提醒等服务,以此来对驾驶员和车队进行风险管理。
基于大数据的分析,相较于数据量,数据分析者认为更重要的是如何科学地处置这些数据。只有科学的数据处理才能让大数据有助于组织做出更明智的决定和策略商业行动。
在数据分析系统中,数据的记录和转存是一个非常重要技术环节:SmartDrive早期专注于这一技术的研发,其最早关于车辆事件的记录系统的专利组合是由公司创始人James Plante于2005年申请的;该专利组合被后续专利引用多达115次,足见其技术重要性及基础地位。
当然,在其他技术点上,比如车辆检测、驾驶员行为分析,车辆异常事件管理、车队运营绩效管理与跟踪等方面,SmartDrive也积极地申请了专利。
目前,SmartDrive在全球公开了160多项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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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战之攻守道
并驾齐驱的竞争者:DriveCam
提及SmartDrive,也不得不提及另外一家同在San Diego的公司:DriveCam。DriveCam公司成立于1998年,该公司也一直通过将视频采集,数据分析,与实时驾驶员反馈和指导相结合,改善驾驶员的驾驶方式来防止驾驶风险并降低燃油成本,可参考下图。
商业车队使用DriveCam系统拍摄的视频图像和数据
在视频监控商用卡车车队的市场领地中,DriveCam和SmartDrive是两个领先者,这两家公司在市场的角逐中始终处于并驾齐驱的状态,毫不客气的说,他们一直视对方为最直接的竞争对手。目前DriveCam公司已经更名为Lytx,Lytx来自其SLOGAN:“As in analytics, which is at the core of our precise, actionable, and personalized coaching insights”。
Lytx一直以来强调其在收集和分析传感器数据方面积累有更加专业的知识,这也足见该公司致力深耕于数据分析领域的决心。
来自DriveCam的专利狙击
2011年5月6日,DriveCam先行向SmartDrive发起了进攻,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南部地区法院提交了一纸诉状,称根据从SmartDrive网站上的介绍中获取的一部分关于产品描述的证据,起诉SmartDrive侵犯其3项专利的专利权。
DriveCam提交的3项涉案专利包括:
1.专利US6389340B1,用于响应触发事件来捕获视频图像;
2.专利US7804426B2,对驾驶事件数据进行选择性检查;
3.专利US7659827B2,基于车辆的事件检测器捕获的驾驶事件来计算驾驶评分。
这些专利所涵盖的技术均为使车队管理人员能够大幅降低与高风险和低效驾驶相关的成本的技术,而这些技术正是与SmartDrive所从事的业务息息相关的。
在提交的诉状中,
DriveCam在诉状中向法院提起诉求禁止SmartDrive的上述产品在市场上进行销售并追加赔偿;
指向的SmartDrive产品包括SmartRecorderT System, SmartDrive Response Center, SmartDrive Expert Review, SmartDrive Event Player(而这些产品及服务正是SmartDrive当年主要营收的来源)。
应对指控
作为对意外指控的回应,SmartDrive在2011年12月20日向加利福尼亚南部地区的联邦法院提交了反诉,请求对涉案的3项专利启动再审程序。
在该再审请求中,SmartDrive一边否定了DriveCam的侵权指控,一边提交了一系列用于影响上述3件专利有效性的证据,这些证据中主要是影响专利创造性的现有技术的证据:其中包括DriveCam于2003年出版的“Hindsight 20/20 Software Version 4.0”-《DriveCam视频系统用户手册》。
SmartDrive声称这些证据中记载的技术方案在涉案专利提交申请之前均已处于公开的状态,而作为专利申请人,DriveCam在提交上述3件专利时隐藏了这一事实,据此要求法院判决涉案的3件专利无效并存在“不当行为”(inequitable conduct)。
美国专利法要求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对已知晓的现有技术具有披露义务。专利申请人如果故意隐瞒了已经知晓的现有技术,则会被认定为存在“不当行为”。如果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时存在“不当行为”,即使该专利权是有效的并且侵权行为成立,法院也可以根据衡平规则确定该专利权不可实施(unenforceable)。
在美国的专利诉讼中,不当行为是一项非常常见并且十分有效的侵权抗辩策略。
发起反击
在一手防御专利侵权诉讼的情况下,SmartDrive另一手很快挑选了一件自己的专利进行了反击:
2012年5月14日,SmartDrive的律师同样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南部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诉称DriveCam公司的产品侵权其US8139820B2专利(Discretization facilities for vehicle event data recorders)的专利权,并提交了一系列关于DriveCam公司产品的侵权证据。
涉案产品包括:DriveCam’s DC2, DC3 systems, associated software, including DriveCam’s Event Review Process software。
SmartDrive同样向法院提起诉求,禁止DriveCam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并且索要赔偿金。
有意思的是,SmartDrive公司用来作为反诉武器的专利US8139820B2是刚刚获得授权的,该专利于2012年3月20日获得授权,该专利主张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将车辆事件记录器捕获的多种非离散数据转换为离散数据,以实现对完整数据集进行分析。
在数据分析中,涉及异构数据分析与可视化相结合的问题几乎是从业者都要面对的。而从涉案US8139820B2专利层次分明的权利要求设计以及详尽的说明书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件精心撰写的专利文件。
也正是由于SmartDrive一直保持着稳定的专利申请节奏及授权频率,才使得其在自己的专利库中挑选应战的武器时能够找到得心应手的那一件。
以专利交叉许可的方式握手言和
SmartDrive在面对突如其来的专利侵权诉讼时,积极应对及时地反应,用再审程序作为防御,用侵权诉讼作为反击,攻防兼备的策略,不但稳定了市场情绪,也向投资人传达了其成熟驾驭风险的能力。
当然,这不但得益于SmartDrive事先储备的律师资源,更得益于他们一直以来积累的专利经验以及专利资产。
2012年7月,DriveCam和SmartDrive两家公司握手言和,同意解决他们之间有关其各自产品涉及的所有未决专利的诉讼和商业秘密索赔。作为和解内容的一部分,DriveCam和SmartDrive两家公司也同意互相交叉授权专利。
根据DriveCam首席执行官Brandon Nixon事后披露的信息,本次专利纠纷中双方和解的方案条款都将保密,但双方达成共识,将不会再出现互相干扰对方客户选择产品和服务的情况,以求共赢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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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在同级别博弈中的作用
专利诉讼是商业竞争的常见手段,对创业者而言,专利不但是一种资产,是一种市场竞争工具,更是一种风险控制器。
正如文中介绍的,地处同一区域且在同一市场中发展,成长轨迹又惊人相似的SmartDrive和DriveCam上演了一场精彩的专利对决,并最终以专利交叉许可握手言和。这并非是一场消耗战,也不是一场无果而终的纠纷,在同级别竞争对手的互相博弈中,专利诉讼往往是竞争者之间互相沟通的渠道。
在理性商业环境下,专利是创业者在技术、资金、品牌等门槛之外挖掘的一道护城河,而处于城内的市场领导者们通常借助专利诉讼相互结盟,并借助共同构建攻防同盟以消减后进竞争者的数量,以便共享市场利益。比如近两年发生在中国市场的充电宝领域,无人机领域等。
当然,这需要一个前提,即创业者们要储备一定数量且高经得起考验的专利组合,才能有机会和市场领先者同桌游戏,分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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